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皖教办〔2019〕7号)的文件精神,学校对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复审完毕,现将审核通过考生的户籍地、高中学籍学校、实际就读学校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予以公示(公示日期:5月24日--5月31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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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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