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太湖中学校舍安全预警管理办法
为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和教育部门有关校舍安全文件精神,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校舍安全预警管理办法。
一、成立学校校舍安全预警工作领导小组,其组成如下:
组 长:潘德安
副组长:杨德仁 余赛飞 李昭平 汪君
成 员:余菊艳 吴艳南李兆林 汪中义 胡东华
陈德胜 姚青松 周 浩 李桂安
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各项工作,组织、督促各职能单位落实校舍安全预警工作,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责令整改。
二、明确校舍安全分项负责人和责任人:
庆同楼:负责人 杨德仁, 责任人 汪中义
实验楼:负责人 余赛飞, 责任人 余菊艳 吴文明
邵逸夫教学楼:负责人 余赛飞,责任人 高三年级部部长
勤学楼:负责人 余赛飞,责任人 高一、高二年级部部长
男生寝室(1):负责人 李昭平,责任人 高三年级部部长,孙敏(合肥同建物业有限公司驻地经理)
男生寝室(2):负责人 李昭平,责任人 高一、高二年级部部长,孙敏(合肥同建物业有限公司驻地经理)
女生寝室:负责人 汪君,责任人 余菊艳 孙敏(合肥同建物业有限公司驻地经理)
食堂:负责人 杨德仁,责任人 胡东华 江中民(江徽餐饮公司法人)
教室:负责人 李昭平,责任人 吴艳南,各班班主任
围墙、栅栏、树木:负责人 杨德仁,责任人 胡东华
电力、电气设备:负责人 杨德仁,责任人 陈金龙 刘文义
自来水管网:负责人 杨德仁,责任人 陈金龙 范启明
消防设施:负责人 李昭平,责任人 李先锋 严永俊
体育设施:负责人 余赛飞,责任人 吴文明 体育教研组组长
各责任人负责日常巡查,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。不能排除隐患时,采取安全预警措施并立即报告相应负责人。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场处置,对重大安全隐患还应及时报告学校校舍安全领导小组。
校 长 室
(2015年3月20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