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太湖中学百年校庆接受
捐赠方案和管理办法
为了做好百年校庆的捐赠工作,确保捐赠工作的顺利进行,充分满足捐赠者意愿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学校成立“百年校庆捐赠工作领导小组”,负责接受捐赠,管理捐赠。
二、校庆捐赠内容包括:现金捐赠,史料捐赠,实物捐赠。
现金捐赠:指人民币、外币及有价证券(外币按当时牌价折算)
史料捐赠:指校史资料、文稿手迹、历史照片、名人字画、领导题词等;
实物捐赠:指文物、设备资产、图书资料(学者专著,名人书籍)、软件等。
三、对所有的捐赠,一律造册登记,均出具正式收据一式三份,其中一份交本人留存。
四、欢迎校友、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、团体捐赠,学校给予相应回报:
①凡捐赠者一律颁发《百年校庆捐赠纪念证书》,并在校庆网上公示,在校庆日张榜彰示。
②个人捐人民币1000元以上,单位10000元以上,在百年校庆纪念碑上镌刻捐赠者姓名。
③对捐赠数目更大的校友、社会各界人士、团体、单位,学校提供捐建项目(硬件建设项目,奖学、助学基金,校庆专项活动等),供捐赠者选择(详见附表);
五、捐赠者未明确捐赠具体用途的,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。
六、捐赠的管理和使用,接受校友查询,社会监督,依法接受审计。
七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附:
收款单位全称:安徽省太湖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(太湖中学)
账 号:758501040001217
开 户 行:安徽省太湖县农业银行新城分理处
联系电话:校长室:0556-4163457 严根林
办公室:0556-4162746 卓 越
财务室:0556-4163640 潘庆生、贾余平
2006年3月
安徽省太湖中学百年校庆
共建、捐建、赞助参考项目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金额 | 方式 | 回 报 方 式 |
01 | 校东大门 | 30万 | 捐建或共建 | 凡参与共建,捐资在5万以上者(包括5万元),在适当位置镌刻捐建者姓名。 |
02 | 逸夫楼前广场景观 | 80万 | 捐建或共建 | 凡参与共建,捐资在5万以上者(包括5万元),在适当位置镌刻捐建者姓名。 |
03 | 学生食堂 | 200万 | 捐建或共建 | 凡参与共建,捐资在5万以上者(包括5万元),在适当位置镌刻捐建者姓名。 |
04 | 百年校庆纪念碑 | 5万 | 捐建 | 在基座上镌刻捐建者姓名及个人简介。 |
05 | 实验等各功能室 | 5万/间 | 赞助 | 以赞助者冠名,并将个人简介写在铜牌上,悬挂于室内墙上。 |
06 | 多功能报告厅 | 30万 | 捐建或共建 | 以赞助者冠名,并将个人简介写在铜牌上,悬挂于室内墙上。 |
07 | 舞蹈房 | 5万 | 赞助 | 以赞助者冠名,并将个人简介写于铜牌上,悬挂在室内墙上。 |
08 | 多媒体教室 | 10万 | 赞助 | 以赞助者冠名,并将个人简介写于铜牌上,悬挂在室内墙上。 |
09 | 校史展室 | 10万 | 赞助 | 以赞助者冠名,并将个人简介写于铜牌上,悬挂在室内墙上。 |
10 | 校庆纪念册 | 10万 | 赞助 | 拟印3000册,在封三、封四上署名,并对其个人或单位进行形象宣传。 |
11 | 校友通讯录 | 5万 | 赞助 | 拟印3000册,在封二印个人或单位照片,并对个人或单位进行介绍。 |
12 | 校志 | 10万 | 赞助 | 拟印3000册,对捐资达5万元以上的个人或单位,在封三、封四上署名、刊发印照,并附简介。 |
13 | 特困生助学基金 | 20万 | 赞助 | 对捐资2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单位,以个人或团体冠名(即××特困生助学金)。 |
14 | 优秀生奖学基金 | 20万 | 赞助 | 对捐资2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单位,以个人或团体冠名(即××优秀生助学金)。 |
15 | 天象厅 | 30万 | 赞助 | 以个人或单位、团体冠名,并在厅内墙上挂铜牌对捐赠者进行介绍。 |
16 | 南大门至金汇堂水泥大道 | 15万 | 捐建或共建 | 由捐建者命名,并在路两端立碑彰示。 |
17 | 拜石碑(重建) | 15万 | 捐建或共建 | 凡捐资在5万以上者(包括5万元),在碑上适当位置镌刻捐建者姓名。 |
18 | 逸夫楼幕墙(重建) | 10万 | 捐建或共建 | 凡捐资在5万以上者(包括5万元),在适当位置镌刻捐建者姓名。 |